安阳县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根据《安阳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安人社【2020】12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为就业困难群体开展有效就业援助,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加强就业困难群体兜底帮扶,经县政府批准,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公益岗位人员10名。
一、基本原则
此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政治合格,品行端正,素质良好,身体健康,热心服务的工作人员。按照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统一安置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能完成岗位工作,且属于下列类别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登记失业连续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三)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四)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五)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六)其他符合《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 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其他单位从事工作取得劳动报酬的;
(二) 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三)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四) 自主取得营业执照的;
(五) 已经实现灵活就业并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
(六) 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报名应聘的。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09日至10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2、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安阳县政务大厅人社专区 。
3、招聘方式:通过计算机基本操作加面试的方式从报名的就业困难人员中择优录用。
4、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二)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3、毕业证或退伍证及复印件;
4、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名时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录用程序
(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东人才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安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统一办理相关聘用备案和薪资待遇手续。
(二)签订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每年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一年,合同期最长不超过三年。聘用人员应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待遇
岗位补贴2000元/月(含个人缴纳保险费;标准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缴纳5项社会保险。
八、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参加招聘。
报名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不到本人影响上岗的视为放弃,其他未尽事宜由安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2-5924830
安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09月27日